股票交易個人所得稅交多少?相關案例分析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案例】2019年1月中國籍李某通過股票交易賬戶購進甲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00000股,成交價格12元。同年4月因甲上市公司進行2018年度利潤分配取得35000元分紅所得。同年7月李某以每股15元的價格將股票全部轉讓。
問題:李某在上述股票交易中總共應交多少個人所得稅(假定暫不考慮印花稅和交易手續費)?
解析:
1、取得分紅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稅率20%;但是持股時間在1個月以上,但是不足1年,可以按照財稅[2012]85號規定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李某的分紅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35000*20%*50%=3500元。
2、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李某轉讓甲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暫不交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1、《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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