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樓市深夜升級調控:對2020年買房子有什么影響?
據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消息,25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十一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市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須提供2年內連續1年以上社保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3年內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商品住房。
對買房者影響較大的有:
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該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該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商品住房。
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核材料。為做好與原有政策的銜接,在《通知》施行之日前已連續繳納個稅滿一年或兩年的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規定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調整商品住房限轉讓年限
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交易轉讓。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通知》稱,對于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東莞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其配偶須為東莞市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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