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八條內容是什么?2020深圳房地產新八條政策解讀
深圳房地產調控“新八條”細則正式出臺,其中指出,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戶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按照《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2016〕28號)第四條有關規定,限購1套商品住房。
重點梳理
1.7月15日前交易的,不受新政影響。以合同錄入時間、定金、轉賬POS單、資金監管相關憑證即可,定金需是購房者本人或近親支付;
2.7月15日前已申請落戶、并正進行房產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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