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目錄動態調整啟動 八類藥品被剔除 新冠肺炎相關治療藥物擬納入國家基本醫保
新一輪醫保目錄調整又要開始了。
8月3日,國家醫保局就《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次《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意見。此前,國家醫保局發布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對國家醫保目錄的制定和調整作出了明確規定,并明確將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國家醫保目錄每年調整一次。此次調整內容,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規定了醫保目錄調整規則,受大眾關注的保健品等被剔除《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其中包括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保健藥品;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發、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酒制劑、茶制劑,各類果味制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八類。
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符合《辦法》第七、八條規定,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藥品目錄外的藥品,可以納入2020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下稱“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與包括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等在內的7類藥物將被擬納入醫保范圍。
《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在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中,包括2019年12月31日前進入5個(含)以上省級最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除外)。
一直以來,醫保藥品目錄對產品的放量效果非常明顯,并催生出多個銷售破10億元的品種。同時,在地方醫保目錄取消的背景下,2020年即將到來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備受行業關注。
據米內網梳理,2019年中國公立醫療機構終端銷售額超10億元的產品中,共有37個為地方醫保目錄品種,共有包括地佐辛注射液、奧拉西坦注射液、腦苷肌肽注射液、曲克蘆丁腦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參芎葡萄糖注射液等在內的9個化藥和2個中成藥的增補省份數量超過20個,21個藥增補省份數量超過10個(17個化藥、4個中成藥),這意味著將有一批大品種迎來進入2020年國家醫保的機會。符合條件的藥品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一律由企業按程序提出申報,經審核通過后納入擬新增范圍。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提到,符合《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要求,且具備某些情形的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可以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調整范圍。
值得一提的是,乙類OTC藥品在本輪政策調整中暫時被留下。同時,《辦法》也規定,不再新增乙類OTC藥品。
乙類OTC藥品由于長期以來在醫保目錄、基藥目錄中占有一定比例,并且由于安全性強、價格低等特點,在滿足我國醫療臨床需求、減輕患者的醫保壓力上起著重要作用。此次文件對于不再新增OTC藥品、剔除滋補作用的藥品等調整,對相關藥企以及藥品零售行業來說,可能會造成巨大影響。尤其對零售藥店來說,未來3至5年的走勢將發生較大變化。在醫保紅利褪去后,零售藥店今后或將產生全新的市場競爭格局。
有行業人士表示,本次醫保目錄調整,再次體現了醫保新買單邏輯:合理買單,愿意為優質醫療和藥品買單,絕不為不合理費用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