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曝奔馳4S店維修貓膩:鄭州匯升奔馳4S店事件始末(2)
此前報道:
6月11日上午9時,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原告共提出五項訴訟要求:一、判令被告匯升公司,退還維修費15.6萬元;二、判令被告匯升公司按汽車維修款的三倍賠償原告,共計46.8萬元;三、判令被告承擔因車輛損毀無法使用的租車費用6萬元;四、判令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對以上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五、判令被告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
對于原告蔡先生的訴訟要求,匯升奔馳方面表示,案涉車輛,由于廠家不提供單獨的中缸配件,因此該司經保險公司要求,對中缸配件進行外采,車輛的維修方案系保險公司提供。此外,匯升奔馳方面表示,針對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首先并未生效,其次,該公司已經準備進行復議及行政訴訟。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鄭州市中心支公司方面表示,保險公司從未同意匯升公司可以用非原廠配件為原告的車輛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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