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大連試點!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名單一覽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全面深化試點期限為3年,自批復之日起算。
《批復》明確,原則同意商務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杭州、合肥、濟南、威海、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陜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批復》要求,試點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改革先行、開放先行、創新先行和高質量發展,深入探索服務貿易創新發展體制機制,打造服務貿易發展高地,充分發揮服務貿易對穩外貿穩外資的支撐作用,推動外貿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組織領導,負責試點工作的實施推動、綜合協調、政策支持及組織保障,重點在改革管理體制、擴大對外開放、完善政策體系、健全促進機制、創新發展模式、優化監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探索路徑。各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謀劃,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慶等試點地區人民政府要同時落實好上述試點工作主體責任和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責任。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政策支持,主動引領開放,推進探索任務,創新政策手段,形成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合力,并按《總體方案》要求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商務部要加強統籌協調、督導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