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會賣給美國嗎?字節跳動TikTok會被微軟收購嗎?
8月6日白宮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在45天之后禁止美國企業與字節跳動的所有交易;8月14日白宮再度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字節跳動必須在11月中旬完成出售TikTok美國業務,并在美國政府監督下刪除所有美國用戶數據。
字節跳動又有什么選擇,TikTok又有幾種結局呢?
被動等待:喪失主動選擇權,坐以待斃
這是國內很多社交網絡用戶主張的“硬杠”之路,即強硬對抗美國政府,起訴聯邦政府,拖到大選之后,等待新總統上臺,等待時機變化。這種情緒其實可以理解,畢竟美國政府的蠻橫打壓令人憤怒,都希望看到有人站出來可以憤起反擊。如果字節跳動這么硬杠,相信會在國內迎來一片叫好。
但這卻可能帶來最差的結果。如果TikTok是一家美國企業,的確是可以采取這一對策。美國憲法保證了美國公民和企業的正當權利,政府不能在未經審訊的情況下私自定罪和剝奪他們的合法權利與財產。在美國歷史上,美國企業起訴美國白宮,要求法院否決行政執法,也有過諸多成功先例。但是這種權利僅限于美國企業。
在中國威脅論的問題上,民主黨和共和黨其實是一個立場。至少在特朗普近期連續炮轟“拜登對華親善”之后,民主黨不太可能會對中國明顯示好,給共和黨攻擊自己的機會。此前民主黨參議院領袖舒默就公開支持CFIUS調查字節跳動。沒有理由相信新政府上臺之后就會給字節跳動繼續運營的機會,因為那等于是拜登給政治對手攻擊自己“通中”的實錘。
而且,起訴聯邦政府并不代表可以拖到大選之后,是否下達初步禁令是由聯邦法官決定的。即便字節跳動在最反對特朗普的加州提出訴訟,也不代表能有勝算。美國聯邦法官可能會在人權移民問題上否決總統命令,但在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上,極少有和政府唱反調的。考慮到目前美國的“中國威脅論”是普遍基調,聯邦法官基本不太可能站在中國企業一邊。
更為重要的是,此次白宮對字節跳動的打壓不合理,但卻合法。特朗普是在美國法律授予他的權利下,以TikTok威脅美國安全為理由,逼迫字節跳動出售TikTok美國業務。即便只是通過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施壓字節跳動剝離美國業務,字節跳動也沒有任何勝算。此前無論是華為阿里,還是昆侖萬維和中長石基,都默默接受了CFIUS的否決和封殺令。
而且現在白宮已經下達了兩道封殺令,如果字節跳動強行拒絕服從,那么總統有權下令美國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等諸多政府部門聯合封殺TikTok美國,下令美國企業停止與字節跳動的一切往來,包括在全球谷歌和蘋果商店下架字節跳動的應用,停止美國企業在字節跳動產品上的廣告投放,甚至禁止金融機構為字節跳動提供服務。
這意味著TikTok不僅會失去美國業務,其全球業務也一樣會遭受毀滅性打擊。在印度已經封殺了TikTok之后,再遭受這樣的全球封殺令,那么實際上是在幫助美國政府和Facebook達成全球壓制TikTok,主導全球社交網絡世界的目的。
而且,字節跳動還會直接損失TikTok美國業務,失去了主動選擇買家的機會,失去上百億美元的投資回報。這不僅是字節跳動的巨大損失,也是對投資者的不負責任。如果TikTok美國員工愿意起訴聯邦政府,那是他們的選擇,但這不該是字節跳動尋求“自殺”的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