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限塑令:商超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近日,陜西省最嚴禁塑令出爐,按照循序漸進、分時分段原則,到2020年,西安市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引起廣泛的社會討論。
聲勢浩大的全民限塑運動,出現在2007年后。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據央視財經報道,限塑令執行的八年中,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使用的塑料購物袋,共節約了700億個左右,平均計算下來每年節約87.5億個。但是,僅2015年,全國快遞行業消耗塑料袋約147億個,國內三大外賣平臺一年至少消耗73億個塑料包裝,增量遠超減量。
新版限塑令
限塑令前后大致歷經了三個階段,政策執行過程中始終伴隨著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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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鐵路上首次使用塑料快餐盒,因為便利性和價格低廉等特點而受到青睞。但大量的白色餐盒被丟棄于鐵路沿線,帶來了嚴重的“白色污染”。2001年,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這是限塑令的最早版本。
2013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一次性發泡餐具重新合法化。不過,今年的新限塑令又再次將其拉入黑名單。禁止、松綁政策交替,容易導致限塑效果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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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次年5月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及工商總局公布《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這兩項專項文件被人們稱為“限塑令”。限塑令中,最為重要的政策有兩條:一是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即日常所說的超薄塑料購物袋;二是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限塑令實施13年來,居民使用塑料袋的習慣并未改變,限塑令只是演變成了“購塑令”。塑料垃圾的戰場也已經向互聯網,電商、快遞和外賣行業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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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規定到2020年底,我國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與十多年前的“限塑令”相比,這一系列新規定不再只針對塑料購物袋,這也是中國第一次如此大規模地從源頭上禁限塑料制品。
新政基本涵蓋了過去幾年廣受關注的品類:不可降解塑料袋、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具體應用場景上,商超、集貿市場、快遞、外賣等領域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點。針對不同產品和區域,分別制定了2020年、2022年和2025年三個時間節點。
替代材料
我國近5年平均廢棄塑料回收量為1800萬噸,平均回收率為25.6%。生活中常用的塑料袋,價廉、質輕、容量大,便于收納、易于攜帶,因此最大的問題是用完就被扔掉,沒有被當作資源性產品回收使用,生命周期非常短,尋找可大范圍應用的替代材料迫在眉睫。
目前替代材料選擇上,各國存在區別。
2008年開始實施禁塑令的盧旺達,由于人口及經濟體量有限,制造業不發達,選擇了紙質包裝進行塑料替代。
2011年開始實施禁塑令的意大利,將于2021年起對塑料的使用征收每公斤45歐分的稅,以第一代淀粉基生物可降解塑料替代為主,并擁有全球最大的淀粉基塑料企業Novarnont公司。
美國部分州發現淀粉基塑料存在缺陷,轉而重點發展PLA,擁有全球最大的PLA生產企業NatureWorks。
在禁塑后的產品供應上,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紙制品、布制品等產品可以作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可降解塑料制品進行替代的可行性最大,也最受關注。
國內最早一批進入可降解塑料制品行業的公司出現在1999年,但是,可降解塑料制品叫好不叫座。由于可降解材料的采購成本比常規物料貴至少1倍以上,在尚無明確政策扶持的前提下,給企業帶來一定成本壓力,也讓更多企業很難大面積投放。
吉林省于2015年發布《吉林省禁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規定》,成為全國首個“禁塑”省份。
長春市一家產業園共引進過9家生物可降解公司,截至2019年5月下旬,3家已經倒閉,3家已長期處于停產狀態,還在運轉的3家企業或者依靠出口,或者處于持續虧損狀態。
吉林省可降解塑料袋實際推廣力度不夠,需求量低,企業無法獲得足夠訂單保證運營,使得禁塑令基本落空。
新興市場
據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統計,我國每天買菜要用掉10億個塑料袋,其他各種商超等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億個以上,合計每天要使用30億個塑料袋,每年需要使用1萬億以上的塑料袋。
據測算,光考慮快遞、外賣等4大領域143萬噸的替代需求量,如果按噸平均售價2.5萬元計算,2025年我國可降解塑料市場規模將達到358億元,而2018年我國可降解塑料消費量僅為4.2萬噸,塑料替代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新興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