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一次性塑料制品將禁用!2020禁止塑料名單細則全文一覽
發文機關:
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供銷合作總社
發文字號:
發改環資〔2020〕1146號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發布日期:
2020年
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0〕1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市管理委、城市管理局、綠化市容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商務廳(局、委)、文化和旅游廳(局)、市場監管局(委、廳)、供銷合作社:
《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以下簡稱《意見》)印發以來,各地、各部門積極推動落實,整體工作平穩開局,但各地各領域工作進度還不平衡。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確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項階段性目標任務,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大工作落實力度。8月中旬前出臺省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督促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地級以上城市等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圍繞2020年底階段性目標,分析評估各領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可操作、有實效的具體推進措施,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二、狠抓重點領域推進落實
(一)加強對禁止生產銷售塑料制品的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行為;按照《意見》規定的禁限期限,對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開展執法工作。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當地政府部署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涉及生產淘汰類塑料制品的企業進行產能摸排,引導相關企業及時做好生產調整等工作。
(二)加強對零售餐飲等領域禁限塑的監督管理。各地商務等部門要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結合當地政府工作安排,加強對商品零售場所、外賣服務、各類展會活動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監督管理。各地商務、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部署要求,推動集貿市場建立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各地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部署要求,加強景區景點餐飲服務禁限塑的監督管理。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餐飲行業禁限塑的具體監管部門并加強監督管理,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做好產品替代并按照《意見》規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推進農膜治理。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供銷合作社協作,組織開展以舊換新、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等,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推進農膜回收示范縣建設,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對市場銷售的農膜加強抽檢抽查,將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違規用于農田覆蓋的包裝類塑料薄膜等納入農資打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