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rike id="0m8ki"><acronym id="0m8ki"></acronym></strike>
    <button id="0m8ki"><tbody id="0m8ki"></tbody></button>
  • 2020年《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全文一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28號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已經2020年7月1日國務院第9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20年7月5日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所稱大型企業,是指中小企業以外的企業。

      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依合同訂立時的企業規模類型確定。中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訂立合同時,應當主動告知其屬于中小企業。

      第四條 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組織章程,完善行業自律,禁止本行業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規范引導其履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義務,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第六條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

      中小企業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第七條 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財政資金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開展采購。

      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第八條 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按照行業規范、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并及時支付款項。

      合同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

         

    鄭重聲明:用戶在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與股民學堂立場無關,所發表內容來源為用戶整理發布,本站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主站蜘蛛池模板: 彰武县| 巴东县| 余姚市| 刚察县| 南木林县| 通化县| 眉山市| 临颍县| 塘沽区| 革吉县| 宁波市| 博野县| 黎川县| 银川市| 奈曼旗| 抚顺县| 榕江县| 台东县| 枣强县| 张家港市| 宁南县| 镇安县| 潜江市| 肇源县| 海安县| 共和县| 乐平市| 南华县| 大名县| 民县| 大宁县| 临洮县| 呼玛县| 绩溪县| 封丘县| 汤阴县| 芒康县| 郸城县| 辰溪县| 南阳市| 汉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