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大股東致歉!TCL科技李東生賣出股票事件全過程回顧
9月1日晚,TCL科技發布公告稱,9月1日,大股東李東生委托的交易服務人員因證券代碼輸入錯誤導致誤操作,于13時3分賣出公司500萬股,并于同日下午14時48分買回上述500萬股,李東生向公司和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
交易員誤操作賣出TCL科技500萬股
收盤前緊急買回,李東生致歉
李東生鄭重聲明:“作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創始人及董事長,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對公司業務發展充滿信心,持續看好公司長期價值。將本次誤操作所產生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交易稅費由本人承擔,并接受因誤操作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已收回賬戶管理權,由本人自主管理。承諾將引以為戒,加強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學習,嚴格規范股票買賣行為,加強對證券賬戶的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項再次發生。對本次誤操作給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公司和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歉意!”
公告還稱,上述交易行為客觀上違反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法規關于短線交易的規定。經公司核查,該筆短線交易行為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李東生持股數量未變
仍為TCL科技第一大股東
TCL科技稱,依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