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集團戰投方第二輪盡調已近尾聲 泰康集團等為潛在投資人
“管理人工作小組由人民銀行牽頭,參與方包括中國信達、教育部等。”
據公司情報專家《財經涂鴉》消息,自北大方正實施合并重整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昨日宣布,將債權申報期限延長至 2020 年 10 月 4 日。
2020年2月,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北京銀行(行情601169,診股)提出的對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指定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北大方正集團管理人。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對方正集團、方正產控、北大醫療、北大信產、北大資源實質合并重整。截至2020年8月19日,方正集團、方正產控、北大醫療、北大信產、北大資源的債權人共有478家向方正集團管理人申報了483筆債權,申報債權金額共計1878.51億元。
據了解,方正戰投方的第二輪盡調工作已接近尾聲,參與方包括泰康集團、珠海華發、深投控等六位潛在投資人。目前,管理人工作小組由人民銀行牽頭,參與方包括中國信達、教育部等。
而就在不久前,北大方正管理人裁定不確認該集團的維好協議債債權。而持有人方面,可選擇在香港或英屬維京群島法院向發行人和擔保人提起追訴訴訟或清盤申請,或由受托人紐約梅隆銀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截止日期原定于9月3日,目前紐約梅隆銀行已向管理人提出對申訴截止日延期的請求。
而維好協議的不予認定,或將對未來中國美元信貸市場的發行者和投資者產生廣泛影響。維好協議近年來已面臨多次挑戰,包括2016年國信證券(行情002736,診股)和2018年中國國儲能源化工集團(China Energy Reserve and Chemicals Group)的違約,盡管這些債務最終得到了償還。
2014年,中國外匯監管機構允許企業為其離岸債務提供直接擔保,以此作為另一種安撫投資者的方式。但許多企業仍然使用維好協議,因為出具維好協議無需獲得監管機構的批準。
標普于昨日發布報告稱,在中國,維好協議的法律可執行性問題籠罩在陰影之下。北大方正集團維好協議債債權的不予認定,標普認為,此裁定將推高中國當前存續的930億美元維好協議債之再融資風險,尤其考量其中超過三分之一的債券將在未來12個月內到期。
標普全球評級中國企業信用研究首席分析師張積豪表示,“鑒于逾三分之一的維好協議債券將于未來12個月內到期,風險可能出現在有大量此類債券的領域。另有三分之一,也即300億美元的維好協議債券,將在之后的兩年內到期。隨著更多投資者意識到維好協議的法律缺陷,是不是所有發行人都能夠繼續采用此結構為到期債券進行再融資,我們對此存疑。方正集團的決定,并未根本解決維好協議在國內的可執行性問題。但是,如果此案被廣泛效仿,它將為未來幾年可能出現的類似違約案設定標準。”
而方正集團引人關注的另一個原因是,該案是1997-1998亞洲金融危機以來,首個由中央政府牽頭、涉及國際投資者的破產重組案。中央政府指定最高政府機關,包括央行和教育部,管理此次重組。由于方正集團的大量外幣債券和此案對所有維好協議債的重要性,許多投資者曾抱一線希望其維好協議債券可能被確認為母公司層面債權。
“方正集團破產管理人拒絕認可上述思路,我們對此并不意外。但是,我們注意到方正集團重組審核流程相對透明,其與境內債券市場的其他債務重組形成對比,”標普全球評級中國企業信用研究分析師李暢表示,
盡管維好協議債券的發行量下降,但仍有大約163筆合計930億美元的存續債券,其中大部分于2016-2017(390億元)和2018-2019(410億元)期間發行。該類債券主要集中在未來36個月內到期。這也意味著此期間的再融資風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