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連續競價是什么意思?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股票連續競價是什么意思?
股票顯示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一種是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另一種是買入申報高于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如下: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大宗交易時間延長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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