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常程違約了嗎?入職小米公司被指違反競業協定
9月17日下午消息,“聯想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再掀波瀾。今年年初,聯想集團宣布手機掌門人常程因家庭原因離職。僅僅兩天后,常程便宣布加入小米集團,任職副總裁并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1月2日,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在微博公布了一張與聯想集團原副總裁常程的合影,宣布常程出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隨后,常程轉發雷軍微博確認加入小米。常程官宣離職和入職前后相隔不過兩天。
當時聯想對其離職原因的回應是個人身體健康和照顧家庭的緣故。
而早在其跳槽之處,就有人質疑,在競爭對手之間如此緊鑼密鼓的跳槽,是否涉嫌違反競業協定?
數月后的今天,聯想集團終于表示,關于常程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糾紛一事,該案已經在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多次庭審。
但常程不認可其本人簽字的真實性。
對此,聯想集團表示,由經仲裁委員會指派,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已對常程2017年7月24日簽署的《聯想限制性協議》進行鑒定,鑒定結論顯示確系常程本人簽字。
企業和前高管為什么要對簿公堂?常程為何不敢承認自己的簽字,是擔心有什么嚴重后果嗎?
那么什么是競業協議呢?簡單說,就是指通過協議的方式,約束員工離職后不能為原公司的競爭對手工作,也不能自行經營與原公司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以防止員工泄露原公司的商業秘密,侵害原公司的利益。
有法律人士認為,常程為前聯想副總裁,屬于簽訂協議人員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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