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警示函作用是什么?警示函的功能
證監會警示函作用是什么?
證監會如果對一只股票發出警示函的話,通常來說,對于股票是利空的消息,但其作用不大,雖然會影響到股價讓股價下跌,但是時間也不會很長,可能幾天之后,股票就恢復正常了,所以證監會警示函不屬于重大利空消息。而且證監會只是起監管作用,只要股票不存在違規違法的事情,就不會什么事情。
雖然不會有什么事情,但是對于只打算一些短線持有股票的股民來說,所以如果你所投資股票公司,收到證監會警示函就需要謹惕了,要時刻關注下上市公司的后緒情況,及時調整自己的股票投資布局。
有投資者認為,普通投資者,在日常生活中,哪怕給別人造成極小損失,都得進行賠償,比如交通事故責任,幾百塊錢都得賠。股票被出具警示函肯定是因為它出現了問題了,那么由此造成的損失該如何處罰呢?證監會出具的警示函是否可以行政處罰?
我國《行政處罰法》中沒有給出行政處罰的定義,一般認為,行政處罰必須是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才能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人進行處罰,包括人身罰、自由罰、行為罰、申誡罰等。
但無論是哪一種處罰,在行政機關層面都是一次性和最終的處理行為,遵循的是一事不再罰原則,即行政主體不能對同一違法行為進行兩次以上的處罰,也不能因為違法行為人在被處罰后改正而撤銷處罰。
由于警示函并非一次性、最終的處理行為,而僅僅是證監會的一種告誡而非最終處理結果,因此很難被定義為行政處罰。所以,我們就會見到一只股票在一天之內,或是連續好幾天都能受到證監會發出的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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