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新規交易規則是什么?創業板退市規則(2)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于二百萬股。
2、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
3、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于五億元。
4、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于四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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