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繳費場所應設人工現金收付通道!2021稅收新政策通知全文一覽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稅費征收過程中人民幣現金收付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保障納稅人、繳費人使用現金的權益,現就稅費征收過程中人民幣現金收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線下辦稅繳費服務場所(含辦稅服務廳、代辦機構等)應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現金、找零服務。
二、委托代征代收稅費的,稅務部門應當通過書面形式,明確要求受托方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
三、各地稅務機關在大力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的同時,應當充分考慮不使用智能設備納稅人、繳費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滿足納稅人、繳費人以現金方式納稅繳費需求。
四、各地稅務機關社保(非稅)、收入規劃核算、納稅服務、征管科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確保人民幣現金收付渠道暢通,保證現金稅費收取后嚴格按照規范流程和時限辦理繳庫。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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