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房比超3倍樓盤5年限售!2021房地產樓市新政策全文解讀(2)
四、加強住房交易管理
8. 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項目,所購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長到5年。
9. 依據合同約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以及通過司法拍賣、變賣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體,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限售政策的規定。
10. 通過司法處置和股權轉讓取得的開發項目的受讓人,應按照原土地出讓合同和履約協議約定開發條件進行開發,并按照調控要求銷售住房。
11. 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
12. 加強預售資金監管,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五、嚴格金融審慎監管
13. 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指導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并決議通過,調整成都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14.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各項管理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嚴格審查貸款人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切實防范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六、加強市場秩序監管
15.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網絡平臺、自媒體及個人等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管。嚴厲打擊惡意炒作、發布虛假廣告、借名買房、哄抬房價、捂盤惜售、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落實調控主體責任
16. 各區(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增進聯動協調和信息共享,加強市場監管監測和輿論宣傳引導,強化政策執行力,確保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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