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放寬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門檻
工業和信息化部19日發布《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大幅降低了行業準入門檻,有助于規范和釋放新能源市場活力,推動新能源汽車銷量進入高增長新階段。
記者發現,跟2017年發布實施新能源準入條件相比,《規定》中最大的變化是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規定》還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新政策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此次刪除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相關內容,有利于大幅降低造車新勢力的準入門檻,是體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
對于“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的條款,汽車專家孫恒政表示,這將更加有利于改善對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后的運營靈活度限制,體現了新政對新進入企業的管理更寬松、更符合企業運營實際需要的一面。“汽車是凝聚多種高科技要素的復雜消費品,給予更寬限的研發、設計、制造及驗證時間,有利于新造車企業造出精品。”孫恒政說。
此次政策的推出,無異于給新能源行業打了一劑強心針。中汽協數據顯示,2019年6月補貼退坡后,新能源汽車銷量已同比連續12個月呈下滑趨勢。
低迷不振的市場、越來越難的融資環境,使得新能源汽車企業尤其是造車新勢力遭遇巨大考驗。
威爾森新能源高級咨詢顧問田偉東認為:“這次降低新能源車企的入局門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給當下的新能源汽車行業減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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