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盜防董事長防實控人,又有A股董事長剛剛被立案調查!
核心要聞:
華星創業董事長朱定楷因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系針對朱定楷個人的調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暫不受影響。朱定楷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持有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11.88%股份,朱定楷,男,55歲,高中學歷,2019年年報顯示,華星創業的主營業務為通信服務業,占營收比例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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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盜防董事長防實控人,如今又一家爆雷。
這一次是華星創業董事長朱定楷因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距離該公司副總經理李嫚因涉嫌短線交易被立案調查,剛剛過去半年。
董事長因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近4萬股民無眠
9月14日晚間,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星創業”)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朱定楷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朱定楷因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決定對其實施立案調查。公告表示,公司相關人員將積極配合此項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系針對朱定楷個人的調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暫不受影響。
天眼查顯示,朱定楷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持有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11.88%股份。另據公開資料顯示,華星創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均是朱定楷,男,55歲,高中學歷。曾創辦奎屯東海塑料編織袋廠并擔任新疆溫州商會副會長;曾是新疆昌吉市洪溝紅巖煤礦、新疆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曾任伊寧市煤炭協會理事。
Wind數據顯示,截止6月30日,華星創業仍有近4萬股東戶數。
因涉嫌短線交易,副總經理半年前被立案調查
今年3月13日,華星創業披露公告,因涉嫌短線交易,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副總經理李嫚立案調查。
早在2019年9月19日,李嫚就因多次買入、賣出公司股票,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
2018年12月14日,華星創業聘任李嫚為公司副總經理,彼時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2018年12月-2019年6月,李嫚通過股份代持的方式,多次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買入、賣出公司股票,短線交易涉及股份數量66萬股,相關交易金額431.88萬元,買入均價5.24元/股,賣出均價6.54元/股,交易收益85.8萬元。
對此,浙江證監局要求李嫚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范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該負面消息被披露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華星創業股價跌停。如今僅僅過去半年時間,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朱定楷又因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上半年凈利潤虧損3800萬,同比下滑1200%
今年8月,華星創業發布2020年半年度業績報告稱,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由盈轉虧,虧損約3800萬元,去年同期凈利潤約344萬元,同比下降1203.12%。營業收入約為3.35億元,同比下降37.05%,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0887元,同比下降1208.75%。
2019年年報顯示,華星創業的主營業務為通信服務業,占營收比例為100.0%。
公司半年報顯示,在運營商客戶方面,2020年3月在中國移動網優集采招標中,公司中標廣東、江蘇、山西三省的無線優化服務,在除了華為、中興等主設備廠家外的第三方網絡優化服務商中處于第一梯隊,本次中標的服務期限為三年。
設備商方面,2020年上半年,隨著5G建設的開展,公司與主設備廠家的網優業務合作主要為5G工程優化與存量4G網絡提供的優化服務。存量網絡優化受疫情的影響較小,但5G的工程優化受到疫情影響比較大,體現在交付資源要求不均衡,交付周期延長,導致公司的項目成本上升,由于今年5G的工程優化業務量的占比已經有較大比例,因此對公司整體利潤的影響不容忽視。下半年隨著5G工程建設日趨平穩,工程服務中資源利用效益將會提升。
華星創業成立于2003年,主要提供移動通信技術服務和互聯網數據服務,于2009年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因“賤賣”資產,被深交所點名
今年3月底,華星創業還因“賤賣”資產被深交所點名。
2019年年底,華星創業與上海茂靜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上海茂靜)就轉讓上海鑫眾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鑫眾)82%股權事宜達成一致,公司擬作價13940萬元向上海茂靜轉讓公司持有的上海鑫眾82%股權,轉讓完成后上海茂靜持有上海鑫眾82%股權,公司持有上海鑫眾18%股權。此次股權轉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據悉,華星創業于2010年12月出資4314萬元拿下上海鑫眾20%股權,隨后增資1500萬元,持股上升為60%。2013年華星創業再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對價,再接再厲拿下上海鑫眾39%股權,最終的1%則是在2015年以561.48萬元的現金收購,就此華星創業實現了對上海鑫眾100%的控股。
而這個上海鑫眾,2019年表現不濟,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其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為-4501.3萬元,遠不及2018年。不過耐人尋味的是,以2019年11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資產基礎法下上海鑫眾的評估結果為1.89億元,這82%的股權對應約1.55億元,轉讓價顯然是低于評估價。
因此,這一情況引起了監管層的留意,監管層要求公司說明最終交易作價并未按照交易協議約定依據評估結果進行調整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作價低于評估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根據安排,華星創業需在2020年4月2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并對外披露。
根據華星創業7月31日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經收到上海鑫眾支付的第二筆分紅款1313.80萬元,公司累計收到上海鑫眾支付的分紅款2627.61萬元,上海鑫眾已經按照本次交易協議的約定支付全部分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