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發行量由什么決定?有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股票發行量由什么決定?有哪些要求?
最終股票發行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于股票發行時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和發行對象的申購報價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5千萬元,5千萬元是指公開發行股票后的股本總額。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五、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按照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上市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
如果上市公司在定價基準日到發行日期間,存在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發行價格低于發行期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一定的比例),則會進行相應的調整。投資者可以登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官網了解具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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