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發行量由什么決定?有哪些要求(2)
公開發行:發起人認購股本數額不少于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數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少于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超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本數額的10%。
其中并未規定公司公開發行的總數量 這應該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自行確定報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
配股發行:(原有股東按比例認購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一次發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總數的30%。另外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并未規定發行數量) 增資發行(發行新股票增加資金) 除應符合首次發行所需條件外,還應符合: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于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
鄭重聲明:用戶在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與股民學堂立場無關,所發表內容來源為用戶整理發布,本站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