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全文重點解讀(3)
三、《規劃》主要變化
1、調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
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由《征求意見稿》提到的25%左右調整為20%左右,目標要求更加實際。
2、刪除征求意見稿中的“共享化”趨勢
其實,在《規劃》正式發布前,國家并未從政策層面明確汽車產業的“四化”文字表述,大多是企業自身發布的“四化”戰略,以及媒體等提及的“四化”趨勢。
此次《規劃》明確指出,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蓬勃發展,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領域有關技術加速融合,“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成為汽車產業的發展潮流和趨勢。
3、刪除征求意見稿中的“2025年插電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降至2.0升/百公里的發展愿景”。
4、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的“2025年智能網聯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到30%的發展愿景”,按照智能化5級分級,目前L1和L2級智能網聯技術新車搭載率已經很高。
5、加強公共領域電動化的要求引導
明確自2021年起,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電動化比例不低于80%,加快推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
到2035年,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要求優化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配送、港口作業等領域的應用,為新能源汽車通行提供便利。
6、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和安全管理,提出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
7、新增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安全要求
發展愿景提出力爭到2035年,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商業化應用,同時提出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穩步推進。
在研發方面,要突破計算和控制基礎平臺技術,以及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支撐技術。
在供給體系建設方面,新增了深冷氣態形式的儲運技術示范應用,提出要加強氫燃料安全研究,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提升安全運行水平。
8、細化快慢充應用場景選擇
《規劃》中多處新增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建設支持,加強了充換電實際應用中的便利性和經濟性的要求,推動電動化進程。
按照使用場景提出,要積極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民區充電服務模式,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
9、提升安全保障,增加召回管理
《規劃》全面提高了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力度,包括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安全狀態監測和維修保養檢測,健全了維修保養檢測、充換電等安全標準和法規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新能源汽車安全召回管理,鼓勵行業組織加強技術交流,指導企業不斷提升安全水平。
除此之外,《規劃》還提出加強氫燃料電池安全研究,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智能網聯方面,提出打造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健全新能源汽車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構建統一汽車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體系,強化車載信息系統、平臺及關鍵零部件安全檢測,保障“車端-傳輸管網-云端”各個環節信息安全。
10、明確了行業組織的橋梁作用
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協調組建行業跨界交流協作平臺。
結語
工信部新聞發言人黃利斌近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從培育期進入發展期,成為了引領全球汽車產業轉型的重要力量,國內全產業鏈投資累計超過了2萬億元,日益成為發展的新動能。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正式發布,成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未來一個時期的發展提供重要的指導,下一步,行業上下必將以《規劃》發布為契機,堅持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發展方向,深入實施發展新能源汽車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產業技術能力,構建新興產業生態,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持續為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