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內容是什么?2020新政策原文解讀(2)
6、低于成本銷售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分析是否構成低于成本銷售,一般重點考慮平臺經營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排擠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平臺經營者,以及是否在將其他平臺經營者排擠出市場后,將價格提高并不當獲利等情況。
7、限定交易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相對人進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分析是否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ㄒ唬┮蠼灰紫鄬θ嗽诟偁幮云脚_間進行“二選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為;
?。ǘ┫薅ń灰紫鄬θ伺c其進行獨家交易;
?。ㄈ┫薅ń灰紫鄬θ酥荒芘c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ㄋ模┫薅ń灰紫鄬θ瞬坏门c特定經營者進行交易。
分析是否構成限定交易,可重點考慮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平臺經營者通過搜索降權、流量限制、技術障礙、扣取保證金等懲罰性措施實施的限制,因對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產生直接損害,一般可認定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二是平臺經營者通過補貼、折扣、優惠、流量資源支持等激勵性方式實施的限制,可能對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利益和社會整體福利具有一定積極效果,但如果對市場競爭產生明顯的排除、限制影響,也可能被認定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8、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實施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分析是否構成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ㄒ唬├酶袷綏l款、彈窗、操作必經步驟等交易相對人無法選擇、更改、拒絕的方式,將不同商品進行捆綁銷售;
?。ǘ┮运阉鹘禉?、流量限制、技術障礙等懲罰性措施,強制交易相對人接受其他商品;
?。ㄈ灰讞l件和方式、服務提供方式、付款方式和手段、售后保障等附加不合理限制;
?。ㄋ模┰诮灰變r格之外額外收取不合理費用;
?。ㄎ澹娭剖占脩粜畔⒒蚋郊优c交易標的無關的交易條件。
9、差別待遇(大數據殺熟)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施差別待遇,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分析是否構成差別待遇,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ㄒ唬┗诖髷祿退惴?,根據交易相對人的支付能力、消費偏好、使用習慣等,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
?。ǘ┗诖髷祿退惴?,對新老交易相對人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
(三)實行差異性標準、規則、算法;
?。ㄋ模嵭胁町愋愿犊顥l件和交易方式。
10、VIE架構的經營者集中屬于反壟斷審查范圍
征求意見稿強調,“涉及協議控制(VIE)架構的經營者集中,屬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范圍。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對于未達到申報標準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如果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且符合以下情形,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參與集中的一方經營者為初創企業、新興平臺;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因采取免費或者低價模式導致營業額較低;相關市場集中度較高,參與競爭者數量較少;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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