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無房家庭定義是什么?2020搖號買房新政策全文解讀
《關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全文解讀
一、背景和目的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城市主體責任,有效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努力確保完成“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調控目標,支持職住平衡及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繼續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020年9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成辦發〔2020〕83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成辦發〔2020〕83號文件關于提高公證搖號中棚改、無房居民家庭優先的比例,加強熱點樓盤銷售方案審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優先保障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等要求,經研究,市住建局會同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優化完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對比現行的商品住房開盤銷售規定和要求,《通知》主要從以下方面予以了優化完善:
一是實行購房資格預審,“一戶一碼、憑碼報名”(詳見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的《關于實行住房購買資格預審的公告》)。購房資格預審將提前為居民提供資格預審服務,方便居民及時掌握自身購房資格狀況、知悉可選購住房的區域,居民憑“購房資格預審碼”參與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報名登記將更加便捷,同時也將大幅提高購房資格審核部門的審核效率,縮短居民購房時間。
二是根據登記購房人數與房源數量的比例關系,確定銷售方式。銷售方式將在報名登記前,由開發企業在開盤銷售方案中明確,若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以下(不含1.2)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有序銷售;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到3倍之間(不含3)的,按原有規定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僅向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并按照職住平衡的原則,復核確認房源數3倍以內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參與公證搖號。
三、如何支持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需求?
對于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以下及1.2倍至3倍之間的商品住房項目,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不低于房源數的20%,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優先后剩余房源的60%。選房階段,先由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選房范圍為全部準售房源;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房結束后,開展無房居民家庭選房工作,選房范圍為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后的剩余房源;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及無房居民家庭選購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購房家庭選購。
對于登記購房人總數達到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時,則該項目當期全部準售房源僅向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其中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數的70%。同時,公證搖號排序后,先由無房居民家庭按序選房,選房范圍為全部準售房源;無房居民家庭選房結束后,開展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按序選房工作,選房范圍為無房居民家庭購房后的剩余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