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侵權對上市有什么影響?快手上市新進展2021分析(2)
據了解,此前快手表示,作為互聯網平臺,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只要下架相關視頻即可免除侵權責任。但是音集協方律師認為,由于快手平臺均未獲得錄音制品復制等權利的許可,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快手無權允許平臺用戶復制未經授權的錄音制品用于短視頻的背景音樂,且快手平臺下架侵權視頻不能免除其侵權責任。
去年11月,在國家版權局約談快手平臺之后,快手曾給音集協回復一份版權協議,但因為協議中的價格遠低于市場標準,音集協認為不利于維護權利人的利益,最終雙方未達成協議。
廣東德納(武漢)律師事務所周家齊律師表示,《著作權法》規定,作者享有許可他人使用作品的專有權利,未經許可的使用行為構成侵權行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所有利用者都應當遵循先許可、再使用的法定原則。”周家奇表示,“像快手這么大的短視頻平臺,原本應該遵循先許可、再使用的法定原則,快手平臺也明知道自己存在大量的侵權行為,但是快手非但沒有停止侵權,反而利用其自身的平臺優勢、流量優勢,要求以極低的價格獲得授權,我覺得這是對版權的不尊重,更是對權利人利益的二次傷害,不利于建立公平有序的版權交易秩序。”
音集協代理總干事周亞平表示,快手作為一個純粹的網絡內容服務商,首先就應該有著作權意識。“就是說我給用戶提供的內容如果涉及到著作權的,我一定要先獲得許可,我再使用。”周亞平說,“我覺得快手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盡快和我們協會合理合法解決海量作品的版權問題,而不是和我們協會、權利人對立。”
目前快手一方已下架了相關侵權音樂,但仍有大量涉嫌侵權視頻存在,音集協一方日前公布了首批一萬部涉嫌侵權的視頻文檔,而涉嫌侵權復制錄音制品作為背景音樂的視頻總數達1.55億個。音集協副總干事國琨表示,“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加。”
據了解,去年10月中旬,彩視與音集協達成版權合作協議;去年12月字節跳動與音集協簽署版權合作協議,解決了其在抖音等平臺的音樂版權問題。目前微視、全民小視頻也與音集協達成了合作意向。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因認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頂搜索結果為“抖音短視頻”,快手曾將抖音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索賠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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