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點評阿里巴巴反壟斷事件:處罰落地監(jiān)管趨嚴,比拼效率發(fā)力基建
事件: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公布對阿里巴巴集團反壟斷調查處罰結果,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共計182.28億元。同時要求阿里加大平臺內數據和支付、應用等資源端口的開放力度,充分尊重用戶選擇權,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拒絕交易,促進跨平臺互聯互通和互操作。
核心觀點:①平臺經濟對社會生活的滲透進入深水區(qū),涉及業(yè)務既是生意,也是公共基礎設施;行業(yè)從粗放式發(fā)展到進入嚴監(jiān)管、精細化管理是大勢所趨;反壟斷是2021全年重要的經濟工作目標,預計相關監(jiān)管力度仍將趨嚴;②電商整體流量分散、供給多元、下沉市場崛起、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增加,反壟斷處罰的實質性落地將加速供給側商戶的多元化、多平臺棲息趨勢;最終比拼的是平臺效率和基礎設施的完善程度;③鼓勵競爭,開放供給側的趨勢下,具備流量優(yōu)勢/運營效率更高/基礎設施完善,能夠為消費者和商家提供優(yōu)質購物/經營體驗的平臺企業(yè)將受益。繼續(xù)推薦:京東集團-SW、拼多多,同時推薦阿里巴巴-SW,監(jiān)管不確定性逐步落地。
處罰金額史上最高,但監(jiān)管不確定性逐步落地。①罰款金額符合此前市場100-200億人民幣預期,且接近預期上限:本次對阿里處罰標準為2019年國內營業(yè)收入的4%,絕對額182.28億元為史上最高,警示意義明顯(2015年對高通罰金為9.75億美元);②巨額罰金更多為一次性沖擊,阿里2019/20財年non-GAAP歸母凈利潤為934億/1,325億人民幣,預計罰金對2021財年non-GAAP凈利潤影響為11%;③阿里的核心競爭力來自于極致的網絡協同與數據定價權,目前依然擁有全市場最完善的電商基礎設施體系和最高的運營效率,云計算及2B服務將成為新的增長點,更加開放的行業(yè)環(huán)境下阿里的核心資源能力稟賦在爭奪商家的競爭中依然占優(yōu)。
平臺反壟斷時代:流量分散,供給多平臺,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加大。①移動互聯網紅利漸行漸遠,流量端的爭奪進入存量博弈,各平臺競爭重點從爭奪用戶向爭奪消費者有限時間約束和預算約束轉移;②電商產業(yè)鏈物流、支付、運營等基礎設施持續(xù)完善賦予了商家多平臺、全渠道經營的可能性,反壟斷從監(jiān)管和政策層面進一步消除了商家多平臺棲息的阻礙;③電商平臺C端無粘性,補貼拉新效果明顯,但能否留存與復購取決于購物體驗,本質是比拼供給側獨特性和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結合各大平臺2020年報,主流電商平臺均加大了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行業(yè)進入到新一輪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期。
風險提示:反壟斷力度加大、競爭加劇、數據使用權監(jiān)管趨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