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深圳買房需要什么條件?2020深圳新八條715購房新政策全解(2)
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購房之日前3年內出現(xiàn)社保斷繳但不超過3個月(含3個月)的,如在購房之日前3年半內累計在深圳繳納社保滿36個月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購房之日前5年內出現(xiàn)社保斷繳但不超過 3 個月(含3個月)的,如在購房之日前5年半內累計在深圳繳納社保滿60個月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連續(xù)繳納和累計繳納均不含補繳情形。
在深圳退休的,戶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連續(xù)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非戶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連續(xù)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疫情期間無法按時繳納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補繳的,視同連續(xù)繳納社保,其斷繳、補繳情形不計入購房社保要求審核。
對于離婚人士購房,《通知》規(guī)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shù)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shù)計算。
細則則明確,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離異當日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shù)計算。從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深圳無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深圳購買1套商品住房;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深圳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后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深圳購買1套商品住房;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深圳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 離異后任一方在深圳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此外,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離異記錄的,追溯3年內所有離異記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shù)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shù)之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