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2020年政策內容分析(2)
問:《指導意見》針對優化投資服務環境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為進一步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指導意見》圍繞優化投資服務環境,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導意見》指出要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動重大項目“物流通、資金通、人員通、政策通”,精簡審批環節,縮短辦理時限,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重大工程項目落地。
二是優化項目要素配置。《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統籌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環保等要素配置,將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標優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項目需求。加強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鼓勵地方盤活利用存量用地。
三是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指導意見》明確要推動建立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特點、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準。
四是營造良好投資氛圍。《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積極做好政策咨詢和宣傳引導工作,以“線上線下”產業招商會、優質項目遴選賽、政銀企對接會、高端論壇等形式加強交流合作,增強企業投資意愿,激發社會投資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努力營造全社會敢投資、愿投資、善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問:就推動落實《指導意見》,下一步工作中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與各部門、各地區協同推進,切實做好《指導意見》任務部署,進一步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增長極。一是堅持市場主導地位。堅持市場主導、企業主體、政府支持的理念,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積極有效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二是統籌協調狠抓落實。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按照《指導意見》確定的任務職責分工,加快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地。三是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加強上下聯動、凝聚合力,協同推進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細化分解、逐一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四是聚焦重點先行先試。進一步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等產業基礎條件較好的區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數據等要素優化集聚共享,試點建設一批創新和公共服務綜合體、新興產業金融服務中心或事業部,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