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全文一覽(4)
第六章 完善基礎設施體系
第一節 大力推動充換電網絡建設
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城市停車等的統籌協調。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積極推廣智能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民區充電服務模式,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應用,加強智能有序充電、大功率充電、無線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研發,提高充電便利性和產品可靠性。
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引導企業聯合建立充電設施運營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與統一結算。加強充電設備與配電系統安全監測預警等技術研發,規范無線充電設施電磁頻譜使用,提高充電設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服務保障水平。
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導多方聯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支持居民區多車一樁、臨近車位共享等合作模式發展。鼓勵充電場站與商業地產相結合,建設停車充電一體化服務設施,提升公共場所充電服務能力,拓展增值服務。完善充電設施保險制度,降低企業運營和用戶使用風險。
第二節 協調推動智能路網設施建設
推進新一代無線通信網絡建設,加快基于蜂窩通信技術的車輛與車外其他設備間的無線通信(C—V2X)標準制定和技術升級。推進交通標志標識等道路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加強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通信設施、智能路側設備、車載終端之間的智能互聯,推進城市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改造相關標準制定和管理平臺建設。加快差分基站建設,推動北斗等衛星導航系統在高精度定位領域應用。
第三節 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
提高氫燃料制儲運經濟性。因地制宜開展工業副產氫及可再生能源制氫技術應用,加快推進先進適用儲氫材料產業化。開展高壓氣態、深冷氣態、低溫液態及固態等多種形式儲運技術示范應用,探索建設氫燃料運輸管道,逐步降低氫燃料儲運成本。健全氫燃料制儲運、加注等標準體系。加強氫燃料安全研究,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
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完善加氫基礎設施的管理規范。引導企業根據氫燃料供給、消費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氫基礎設施,提升安全運行水平。支持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開展油、氣、氫、電綜合供給服務。
專欄5 建設智能基礎設施服務平臺
統籌充換電技術和接口、加氫技術和接口、車用儲氫裝置、車用通信協議、智能化道路建設、數據傳輸與結算等標準的制修訂,構建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標準體系。引導企業建設智能基礎設施、高精度動態地圖、云控基礎數據等服務平臺,開展充換電、加氫、智能交通等綜合服務試點示范,實現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和智能管理。
第七章 深化開放合作
第一節 擴大開放和交流合作
加強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新能源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高層對話機制作用,支持國內外企業、科研院所、行業機構開展研發設計、貿易投資、基礎設施、技術標準、人才培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促進形成開放、透明、包容的新能源汽車國際化市場環境,打造國際合作新平臺,增添共同發展新動力。
第二節 加快融入全球價值鏈
引導企業制定國際化發展戰略,不斷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推動產業合作由生產制造環節向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全鏈條延伸。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資金,建立國際化消費信貸體系。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服務網絡,在重點市場共建海外倉儲和售后服務中心等服務平臺。健全法律咨詢、檢測認證、人才培訓等服務保障體系,引導企業規范海外經營行為,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深化行業管理改革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有效承接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夯實地方主體責任,遏制盲目上馬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項目等亂象。推動完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健全僵尸企業退出機制,加強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促進優勝劣汰。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
第二節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落實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務等措施。推動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科學布局、加快建設,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開放公平市場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對公共服務、共享出行等領域車輛運營的支持力度,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充電等優惠政策。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加快完善適應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數據使用等政策法規。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
第三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編制行業緊缺人才目錄,優化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領域學科布局,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加大國際化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與工匠精神,樹立正向激勵導向,實行股權、期權等多元化激勵措施。
第四節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鼓勵科研人員開發新能源汽車領域高價值核心知識產權成果。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執法力度。構建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加強專利運用轉化平臺建設,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贏的專利運營模式。
第五節 加強組織協同
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地方協調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部門任務分工,加強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業在政策規劃、標準法規等方面的統籌,抓緊抓實抓細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圍繞規劃目標任務,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抓好落實,優化產業布局,避免重復建設。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協調組建行業跨界交流協作平臺。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加強跟蹤指導,推動規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