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全文一覽(2)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落實法定職責,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工作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和培訓宣傳,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
(二)加強監督檢查。突出問題導向,狠抓關鍵時節、關鍵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注重監管實效。落實監管線索督辦、約談問責制度,嚴肅追究不作為、不監管、相互推諉人員的責任。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 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三)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打掉非法擴散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群眾直接舉報和我部轉辦的監管線索認真核查,及時反饋核查情況。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請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省份2021年農業轉基因監管方案,并于3月底前在單位官方網站公開。
(二)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和工作機制,每月10日前按時報送上個月月度監管信息,6月20日前報送半年工作情況。我部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全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于12月20日前報送我部科技教育司。我部將對監管工作不力、監管信息報送不及時的省份進行通報批評,對監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實較好的省份予以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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