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新規來了!2月1日起這些新規影響你我生活(2)
05
海關行政許可申請
可在網上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辦法》提出,申請人可以到海關行政許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上辦理平臺或者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06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有新要求
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活動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如實記錄技術服務原始信息,確保相關數據信息可溯源。資質認可機關應當對其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資質認可有效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估檢查。
07
保障“打工人”職業健康
用人單位負主體責任
2月1日起施行的《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強化了用人單位防治職業病的主體責任。
規定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用人單位違反本條規定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與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鄭重聲明:用戶在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與股民學堂立場無關,所發表內容來源為用戶整理發布,本站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上一篇:國網回應電流過大特斯拉無法啟動!公司聲明原文一覽
-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