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2021新政策解讀:份額占比目標11%
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征求《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函,對2021年風電和光伏行業的發展給出了明確的思路。根據文件,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需要重點關注的有以下幾點:
新增規模由省級主管部門決定
從文件中首先可以明確的是,2021年國家能源局將通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下稱“非水權重”)來指導各省的年度新增并網規模,不再下發具體指標;根據非水權重,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自行計算年度新增風、光伏裝機規模,合理確定本地區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年度新增并網規模和新增核準(備案)規模。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按照國家明確的本地消納責任權重,測算確定2021、2022年年度保障性并網規模;組織2021年擬并網的存量項目納入2021年度保障性并網規模;根據2021年度保障存量項目并網后剩余保障性并網規模和2022年度保障性并網規模,按照前述原則編制競爭性配置方案,組織開展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確定納入2021、2022年度保障性并網規模的新增項目。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及市場化并網工作應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不得下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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