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一覽
針對近期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誘導性營銷,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的現象,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四個方面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一是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同時,組織各地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從提高大學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識、完善幫扶救助工作機制、全面引導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建立日常監測機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實擔負起學生管理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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