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關于加快推動制造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全文一覽(3)
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保障。充分發揮服務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形成合力,細化實化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高效協同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制造服務業發展取得實效。(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優化發展環境。持續放寬市場準入,進一步破除隱性壁壘。支持從制造企業剝離的制造服務業企業按規定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鼓勵制造服務業企業積極承接離岸和在岸服務外包業務。(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擴大開放合作。推動服務業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全球優質服務資源,鼓勵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進口。積極推動我國技術質量標準和規范走出去,持續完善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國際合作交流體系,加快推進與重點出口市場認證證書和檢驗結果互認。以“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鼓勵供應鏈管理、咨詢、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與制造業協同走出去,增強全球服務市場資源配置能力。(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用地保障。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則,在國土空間規劃中明確用地結構和產業用地指標。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鼓勵各地探索創新產業用地模式,適應制造服務業發展。(自然資源部牽頭負責)
強化人才支撐。加快制造服務領域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培訓,充實壯大高水平制造服務業人才隊伍。緊跟制造服務業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深化新工科建設,調整優化院校專業結構,加強校企合作,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推動產教深度融合。總結推廣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證書)制度試點經驗。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推動人才評價與使用緊密結合,打破身份、學歷等限制,貫通制造服務業人才職業發展通道。進一步落實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加大引進海外制造服務業高層次人才、領軍型創業創新團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制造服務業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制造服務業企業開展債券融資,有效擴大知識產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規模,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逐步發展大型設備、公用設施、生產線等領域的設備租賃和融資租賃服務,開發適合制造服務業特點的金融產品,鼓勵創投機構加大對制造服務業的資本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制造服務業企業到主板、創業板及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展改革委、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構建協同發展生態。加強區域協作,增強產業布局協同性,實現功能互補、錯位發展,形成一體化發展的制造服務業生態圈。支持制造服務業集聚發展,完善配套功能,優化集聚生態。依托龍頭企業構建產業鏈增值服務的生態系統,推動上下游企業開展協同采購、協同制造、協同物流,促進大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協作,構建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生態鏈。(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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