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為什么會虧損1166億?“一年虧損1166億”背后的真相解讀(2)
相關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快手的盈利情況,目前市場已經有很多誤解的聲音。
目前快手尚未盈利,在年報中投資者可以看到虧損相關數據,值得注意的地方分別是:
▲ 經營虧損103.2億;
▲ 股權持有人應占年內虧損1166.4億(即歸母凈利潤);
▲ 非國際準側:經調整虧損79.49億;經調整EBITDA 36.16億。
簡單來說,經營虧損=毛利-營銷、行政、研發費用+其他收入/虧損,反映的是公司整體運營情況。
而從經營虧損下一步到歸母凈利潤,顯示虧損從103億變成了1166億,其中影響最大的一項叫做“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這一項虧損有1068.5億。
其實這并不罕見,在2017年,小米上市時顯示虧損439億元,然而其經營利潤122億,經營層面并無問題,但也是“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為541億,大幅拖累了最終的歸母凈利潤。
“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公允價值變動”并非主營業務的經營虧損,通常,互聯網公司在多輪融資中會發行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在國際準則下,優先股會先體現對股東的負債,其公允價值的上升會記錄于公司賬面的虧損,但實際上公司并未沒有這樣的虧損發生,對公司實際運營也沒有影響。公司價值越大,這項“虧損”值反而越高。之后優先股轉為普通股,這部分虧損就會消失不再計入報表。
而為了使投資者不受這部分因會計準側造成的混淆,經調整虧損則是將這一部分影響加回,使投資者可以了解真正的凈利潤情況:
同樣的,經調整EBITDA則是排除了稅息折舊攤銷之后的凈利潤,也是為了使投資者更直觀的了解公司真正運營情況,這兩項非國際準則下的凈利潤均是常用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