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產業新政策2021解讀:稀土管理條例主要內容是什么?
關于《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為依法規范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等生產經營秩序,有序開發利用稀土資源,推動稀土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現說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是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產業安全的需要。稀土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也是不可再生資源。我國是稀土資源大國,在稀土生產及稀土利用領域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加快制定《條例》,從法律上明確稀土管理各項制度,有利于維護我國國家利益和戰略資源產業安全。
二是依法規范稀土生產經營秩序的需要。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私挖盜采、破壞性開采、無計劃超計劃生產、非法買賣稀土產品,破壞生態環境、擾亂生產經營秩序等問題,迫切需要制定覆蓋稀土全產業鏈的綜合性法規,加強行業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三是完善稀土管理體制的需要。稀土行業涵蓋開采、冶煉分離、儲備、產品流通、二次利用以及進出口等諸多環節,涉及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發展改革、商務、市場監督管理、稅務、海關等多個部門,亟需制定《條例》,依法建立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的管理體制。
二、立法的總體思路
一是堅持保護為先。稀土對傳統產業改造、新興產業發展和國防科技工業進步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必須予以特殊保護,對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實施行政許可和項目核準。二是堅持源頭治理。針對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分別建立總量指標管理制度。三是堅持全產業鏈管理。對稀土產業鏈的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綜合利用以及銷售流通等各環節進行規范,確保稀土行業實現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四是注重制度銜接。做好與礦產資源管理、環境保護、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進出口管理等法律法規的銜接。
三、《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29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明確稀土管理職責分工。國務院建立稀土管理協調機制,研究決定稀土管理重大政策,協調解決稀土管理重大問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稀土行業管理工作,發展改革、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國資、海關、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稀土管理有關工作。(第三條)
(二)明確稀土開采、冶煉分離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投資建設稀土開采項目或者稀土冶煉分離項目,應當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核準手續(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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