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優化營商環境4.0版全文一覽:《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解讀(3)
(六)政企溝通。暢通企業訴求渠道,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具體措施:
1.充分利用網上政務平臺、“兩微一端”、民營企業發展論壇、外資企業圓桌論壇等政企溝通平臺,健全暢通便捷的政企互動機制。
2.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完善定點聯系、定期走訪、會議論壇、營商環境監督員、營商環境咨詢專家等常態化制度化的政企溝通機制,推動營商環境改革精準施策。
3.鼓勵各區開展優秀企業家評選,弘揚企業家精神。
4.制定出臺規范政商交往行為、進一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
(七)長三角營商環境整體提升。建立三省一市優化營商環境合作機制,推動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和監管規則,持續提升長三角區域“一網通辦”能力。具體措施:
1.推動建立三省一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溝通機制,復制推廣典型經驗做法,選擇若干領域共同研究突破。
2.推進生產、施工許可準入等領域監管標準統一。
3.加強長三角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一批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4.探索以跨省(域)辦成“一件事”為目標的跨省(域)通辦服務。
5.推動建立長三角區域優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
6.在交通、醫療等公共服務領域推進符合聯網通用標準的移動支付應用,實現互聯互通。
7.在長三角區域推動應收賬款票據化,試點推廣“貼現通”業務,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8.實施長三角區域統一的境內自然人與境外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辦法,開展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互認試點。
9.加強長三角區域計量技術規范共建互認工作,試點三省一市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和計量考評專家共享制度。
10.支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聚焦規劃管理、生態保護、土地管理、項目管理、要素流動、財稅分享、公共服務、公共信用等方面,率先開展制度創新突破。
五、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實施保障
(一)營商環境宣傳。將加強營商環境宣傳納入工作重點,提升上海優化營商環境的感知度和影響力。具體措施:
1.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網站、新媒體平臺等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欄,持續開展常態化營商環境宣傳活動。
2.及時宣傳報道上海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和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
3.組織開展政策進園區、進樓宇的宣傳解讀工作,通過微視頻、專題片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培訓。
4.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政策宣傳。
(二)營商環境督查考核。加強營商環境工作督查,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建立常評常改、以評促優的常態化評價機制。具體措施:
1.組織開展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合督查。
2.以企業滿意度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上海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測評工作方案。
3.加強營商環境評價結果應用,分批開展對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的宣傳。